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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2016-11-10 责任编辑:zsb 文章来源: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浏览次数:

粤招〔2016〕1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现将《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

招生工作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有关精神,适应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导向作用,进一步畅顺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渠道,特制定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

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6.2016年退出现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士兵考生;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6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

2017年1月7日至10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017年起,实行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连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系统”的方法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预报名时,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尽早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页(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进入“网上办事”按照“学历认证办理指南”的指引,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服务代理点、或网上申请等认证受理渠道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各招生院校要以有效方式知照相关考生专科学历验证方式变更情况,以便考生做好准备工作或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3。

2.确认报名。

2017年1月11日至13日(共三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校验报名材料、缴费、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招生院校打印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对于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且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有关招生院校要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可直接进行下一步报名确认流程;对于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但提交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招生院校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学历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报名资格”功能下点击“已验证专科毕业证书”,对专科学历核查属实的考生进行学历情况人工标识设置;对于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无法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有关招生院校须书面告知考生必须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

在报名期间收到招生院校专科学历认证书面通知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科毕业证书验证有效结果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录取(此类考生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在预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还必须在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3.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已获得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至报考的招生院校。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4.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5.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且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及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6.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7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3日)。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1.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院校经办人在查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属实后在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招生院校留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将考生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

2.招生院校要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包括专科学历验证情况或考生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真实有效性。

3.对于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招生院校还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rss.gov.cn/),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

4.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招生院校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其中一门(详见附件1)。

英语专业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3月11日

8:00-10:00

政治理论

15:00-17:00

专业

基础课

10:30-12:30

英语

3月12日

9:00-11:00

专业课1

15:00-17:00

专业课2

英语专业口语、听力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省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要求执行,具体招生专业由各高校在《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应表》(附件1)中选定。

各招生院校须于2016年11月13日前按照《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分专业)申报表》(附件4)和《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申报表》(附件5)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于2016年11月15日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编报招生计划。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管理。招生计划、专业以及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基础》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招生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且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四)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五)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招生院校送审时,必须携带考生现场报名时由院校经办人查验属实且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原件。

(七)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由高校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

(八)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招生院校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名单见附件2。

七、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本科插班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一)实行网上采集招生院校计划。招生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按规定时间上报经审核批准的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

(二)考生信息统一采集。网上预报名期间,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报考志愿等)。

(三)考生试室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试室和座位号,各报名点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试室和座位后,指导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四)实行网上评卷。省统考科目的答题卡随试卷发放,考试结束后省统考科目的答题卡按要求密封后送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扫描,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人员进行网上评卷。

(五)实行网上录取。招生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审阅考生档案、确定录退名单、调整招生计划及提出处理意见,录取过程实行无纸化管理。

八、本科插班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九、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附件: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应表

2.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名单

3.2017年本科插班生考生专科毕业证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4.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分专业)申报表

5.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申报表

附件1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

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应表

一、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一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7T 秘书学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7 日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38 意大利语

050261 翻译

050262 商务英语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传播学

050305 编辑出版学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060101 历史学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100501K 中医学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100801 中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5T 中药制药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二、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二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T化学生物学

070601 大气科学

070602 应用气象学

070701 海洋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0703T海洋资源与环境

070901 地质学

070903T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907T智能科学与技术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304T能源化学工程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0905 物联网工程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081001 土木工程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5T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政治

英语

高等数学

071201 统计学

071202 应用统计学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5 工业设计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11T机电技术教育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2 材料物理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4 冶金工程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10T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414T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2T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3T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T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3T光源与照明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6 信息工程

080710T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711T医学信息工程

080714T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6T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80801 自动化

080802T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3 网络工程

080904K信息安全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1201 测绘工程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2 制药工程

081502 石油工程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081601 纺织工程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701 轻化工程

081702 包装工程

081703 印刷工程

081801 交通运输

081802 交通工程

081803K航海技术

081804K轮机工程

081808TK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23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24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503 环境科学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082506T资源环境科学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801 建筑学

082802 城乡规划

082803 风景园林

082804T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2901 安全工程

083001 生物工程

083002T 生物制药

083101K 刑事科学技术

100701 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

100703TK 临床药学

100704T 药事管理

100705T 药物分析

100706T 药物化学

100707T 海洋药学

政治

英语

高等数学

三、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三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020201K 财政学

020202 税收学

020301K 金融学

020302 金融工程

020303 保险学

020304 投资学

020305T 金融数学

020307T 经济与金融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70501 地理科学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071001 生物科学

071002 生物技术

071003 生物信息学

071004 生态学

071101 心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120101 管理科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3 工程管理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20105 工程造价

120201K 工商管理

120106TK 保密管理

120202 市场营销

120203K 会计学

120204 财务管理

120205 国际商务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7 审计学

120208 资产评估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1T 劳动关系

120213T 财务会计教育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2 行政管理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9T 公共关系学

120501 图书馆学

120502 档案学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120601 物流管理

120602 物流工程

120701 工业工程

120801 电子商务

120901K 旅游管理

120902 酒店管理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120904T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政治

英语

高等数学

管理学




四、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四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科学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艺术教育

040106 学前教育

040107 小学教育

040108 特殊教育

040109T 华文教育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K 运动训练

政治

英语

教育理论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4K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40205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6T 运动康复

040207T 休闲体育

082708T 烹饪与营养教育


五、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五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130101 艺术史论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政治

英语

艺术概论

130201 音乐表演

130401 美术学

130202 音乐学

130402 绘画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403 雕塑

130204 舞蹈表演

130404 摄影

130205 舞蹈学

130405T 书法学

130206 舞蹈编导

130406T 中国画

130301 表演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303 电影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130503 环境设计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30504 产品设计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308 录音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30310 动画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六、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六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30101K 法学

030102T 知识产权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202 国际政治

030203 外交学

030204T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T 人类学

030305T 家政学

030401 民族学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601K 治安学

030602K 侦查学

030604TK 禁毒学

030606TK 经济犯罪侦查

030615TK 警务指挥与战术

政治

英语

民法




七、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七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090101 农学

090401 动物医学

政治

英语

生态学基础

090102 园艺

090402 动物药学

090103 植物保护

090501 林学

090105 种子科学与工程

090502 园林

090106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090503 森林保护

090107T 茶学

090601 水产养殖学

090201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6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090301 动物科学

090701 草业科学

090302T 蚕学


八、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八

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

100101K 基础医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政治

外语

生理学

100201K 临床医学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100202TK 麻醉学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100301K 口腔医学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0401K 预防医学

101008T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1101 护理学

100901K 法医学


注:具体招生专业由招生院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确定。

附件2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

招生院校名单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10576

韶关学院

12619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10578

韩山师范学院

12621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10579

岭南师范学院

12622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10580

肇庆学院

12623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10582

嘉应学院

13177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10586

广州美术学院

13656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10588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13657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10822

广东白云学院

13667

广州商学院

11347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13684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11349

五邑大学

13719

广东科技学院

11656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13844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11847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1390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12059

广东培正学院



附件3

2017年本科插班生考生专科毕业证

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验证方法:

(一)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法:

1.考生在预报名时自行在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招生报名系统中验证专科学历。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cbsbm)新增加“专科学历验证”功能。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预报名过程中可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报名系统自动反馈验证结果。该项专科学历验证功能仅限于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进行在线学历验证。

2.招生院校在考生报名确认时可根据考生预报名时专科学历验证的结果,进行下一步操作:

(1)如果考生在报名系统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结果的为“通过”,招生院校可直接进行下一步报名确认流程。

(2)如果考生在预报名时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专科学历验证,报名点可在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时,根据考生提供的专科毕业证,在报名系统中点击“验证专科学历证书”现场验证考生专科学历情况。报名系统将自动记录验证结果。

(3)如果考生在报名系统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但考生提供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招生院校可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学历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报名资格”功能下点击“已验证专科毕业证书”,对专科学历核查属实的考生进行人工标识设置。

3.若考生无法在报名系统通过专科学历验证,也未及时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招生院校可以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报名资格”功能下点击“待验证专科毕业证书”以进行下一步的确认报名手续。招生院校必须书面通知考生尽早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页(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进入“网上办事”按照“学历认证办理指南”的指引,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服务代理点、或网上申请等认证受理渠道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要求其在2017年2月25日前向招生院校提交验证结果,逾期不再接受。过期未提交验证结果并因此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生院校工作人员验证须知。

1.对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招生院校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查验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生院校根据“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的验证结果核对原件,核对无误招生院校不再存留其专科毕业证原件,但工作人员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2.对在报名系统中因误输入造成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在报名确认阶段根据考生提供的专科毕业证书在报名系统中重新在线验证,要注意核对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剔除因输入有误、全角字符等造成的错误,确保考生验证顺利完成。

3.对修完学业但未领取毕业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招生院校须要求其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证明。

4.对属1991年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或在报名系统中确实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考生,招生院校需书面通知考生须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学历鉴定部办理学历验证手续,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前反馈验证结果。